关于开展2022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来源: 潜山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01-05 阅读次数:3806次
关于开展2022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经开区总工会、工会联合会、市直基层工会:
2022年元春节将至,按照省市送温暖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好“两节”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家庭,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市总工会就开展2022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在推进常态化送温暖的基础上,突出重大节日送温暖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劳模工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营造节日氛围,不断增强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确保广大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二、资金安排、慰问对象及标准
资金安排:按照送温暖资金相关规定,市总工会将市级送温暖资金安排拨付各主管工会(资金分配见附表),各主管工会同时积极筹措送温暖专项资金,对本地本部门符合慰问条件的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未分配送温暖资金的市直企事业机关工会,如有突出困难的重点慰问职工家庭,及时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直接联系申报。
慰问对象:按照《安徽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范围,一是加强对重点困难职工群体的慰问,慰问因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因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二是慰问先进模范人物和一线职工。加大对苦脏累险艰苦行业、重点工程建设、节日坚守工作岗位等一线职工和工匠劳模、技能人才的走访慰问力度。三是慰问在文明创建、救灾抢险、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四是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重点聚焦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群体开展帮扶慰问活动。
各级工会摸底排查中发现符合困难职工帮扶建档条件的对象,应及时按建档要求形成资料按程序逐级申报。未分配送温暖资金的市直企事业机关工会,如有突出困难的职工家庭,及时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直接联系申报(时间限元月12日前),其他符合慰问条件的一般困难职工可按《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使用基层工会相关经费安排慰问。
慰问标准:慰问因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面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每户不高于 2000元;慰问其他一般性困难职工家庭和苦脏累险岗位一线职工、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劳模先进人物,每人不高于1000 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及时向党政汇报,争取党政重视,切实部署好“两节”送温暖活动,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严格工作程序。
各主管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负责部署本单位困难职工摸底工作,整理核实救助慰问对象职工资料,准确核对填写有关信息,建立资金实名制发放花名册,慰问职工名单经会议集体研究审核后进行公示、审批,送温暖资金全部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并及时告知慰问对象。
(三)广泛开展走访
“两节”期间,各级工会工作者是送温暖活动的主体力量,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倾听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对工会服务职工工作的建议,确保广大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同时,进一步健全困难职工帮扶联系人机制,以“两节”送温暖为契机,落实工会干部与建档困难职工“一对一”结对帮扶,根据家庭情况和致困原因,确定帮扶措施,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四)落实防控要求。
要严格遵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简化送温暖行程,灵活采取多种慰问形式。走访慰问要减少人员,尽量选择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放场所开展慰问。
(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级工会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对职工群众的关心关爱,运用各种媒体广泛报道送温暖活动进展、成效和典型事迹,扩大工会送温暖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和劳模工匠先进人物的良好氛围。要把送温暖与工会建会有机结合,以便服务更多的职工群众。
四、强化责任
(一)严明主体责任。
各主管工会和直属基层工会要对本单位慰问对象严格审核把关。主管工会负责转账到慰问对象个人账户。送温暖资金使用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送温暖资金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不得用于与规定用途无关的其他事项。不得截留、挪用、冒领,不得优亲厚友、人情帮扶。
(二)资料规范存档备查。
送温暖资金要坚持实名制发放,发放表信息真实准确详实,审核审批手续完备;送温暖资金不得现金支付,一律银行打卡发放至送温暖对象个人账户,确保资金流水清单清晰透明。资金使用后,应当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留存实名制汇总表、银行转账等相关票据凭证作为会计档案存档备查。
各主管工会于2022年元月28日前将送温暖资金发放表由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工会公章和电子档上报市总帮扶中心。市总年后安排专项审计检查,如有违规违纪情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潜山市总工会2022年两节送温暖资金分配表
潜山市工会2022年两节送温暖实名制发放表
潜山市2022年“两节”送温暖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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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金额(万元) |
卫健委 |
2 |
天管会 |
1 |
交运局 |
2 |
城管局(含环卫工) |
4 |
林业局 |
1 |
文旅体局 |
1 |
农业农村局 |
2 |
水利局 |
1 |
教育局 |
3 |
供销社 |
4 |
发改委(粮食) |
4 |
住建局 |
1 |
商务局 |
1 |
人社局 |
1 |
公安局 |
3 |
直属基层单位 |
4 |
经开区 |
10 |
梅城镇 |
10 |
源潭镇 |
5 |
黄铺镇 |
4 |
余井镇 |
4 |
王河镇 |
4 |
槎水镇 |
4 |
塔畈乡 |
3 |
水吼镇 |
3 |
官庄镇 |
3 |
黄泥镇 |
3 |
痘姆乡 |
2 |
龙潭乡 |
2 |
黄柏镇 |
2 |
天柱山镇 |
2 |
五庙乡 |
2 |
油坝乡 |
2 |
“两节”送温暖资金合计 |
100 |
潜山市工会2022年“两节”送温暖职工慰问金实名制发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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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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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工会(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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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或详细住址 |
联系电话 |
慰问原因(填写详实) |
申报职工本人银行账号 |
开户行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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